臨汾霍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適應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持續優化“案-件比”減少辦案環節,狠下功夫緊盯辦案時長,著力提升檢察辦案質效。 犯罪嫌疑人楊某系在校大學生,因校外兼職,誤入歧途,向他人提供銀行卡,為他人網絡詐騙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而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霍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啟動“簡案快辦”機制,承辦檢察官于受理當日即完成閱卷、訊問等審查工作,鑒于楊某犯罪情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具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主動向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經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聽證員、人民監督員的意見后,依法對楊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霍州市人民檢察院僅用了4天時間即辦結該案,讓楊某及早返校繼續學業,釋放了檢察善意。 同時,霍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做好不起訴的“后半篇文章”,主動參與社會治理。在宣布不起訴決定后,檢察官積極引導楊某加入霍州市人民檢察院發起的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斷卡行動志愿服務,以身說法,向身邊親友、同學開展宣傳,真正實現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這起案件是霍州市人民檢察院優化辦案工作機制的縮影。下一步,臨汾霍州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積累工作經驗,強化與偵查機關、審判機關的溝通協調,做到工作銜接零縫隙,在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堅決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以最高的司法辦案效率和最小的司法成本,及時辦結案件,努力做到簡案快辦不減質,繁案精辦不減速,讓人民群眾和當事人更加直觀的感受到檢察速度和檢察溫度。 來源:霍州檢察
來源:臨汾長安網